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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SEO 2025-08-22 04:21 2
2010年02月13日中国经营报刊登“232号文先行国6条殿后大宗商品市场全面被整顿”文章。文章提及2009年12月初国家工商总局以232号文,要求“全国禁止新设立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该文要求对新设企业的名称、 经营范围及原有企业申请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不得使用“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仓单交易”等字样。
进入2010年,商务部继国家工商总局之后再度发力整顿大宗商品市场。商务部《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共六条, 依次为:禁止设立新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保障资金平安、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禁止代理业务、规范保证金缴纳形式、限定每个交易品种和每个交易商的大订货量。
“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 是指企业设立的以现货“仓单”为交易标的,交易品种以大宗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为主,采取集中竞价、匿名交易、电子撮合的交易方式,实行涨跌停板、每日无负债结算、强行平仓和保证金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可以做空和对冲平仓,商品交割期限一般在一年内的市场。此类市场采取的这种交易方法和有关管理制度, 与期货交易机制类似,改变了商贸流通属性,具有金融性质,有一定的投机性,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对于政府监管和规范此市场,亿邦动力研究中心认为,其目的是应是为了促进产业更好发展。亿邦动力研究中心对“国六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提出了相应的点评和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 亿邦动力研究中心认为:
大宗电子商务政策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为应对大宗电子商务政策风险, 企业可采取以下策略:
大宗电子商务政策风险不容忽视, 企业应采取审慎的态度,加强风险防范,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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