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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网络服务商是否侵权并确定过错?

96SEO 2025-08-28 10:15 3


一、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判定概述

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纠纷中,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判定问题一直是争议的焦点。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不负赔偿责任。只是具体案件中被告人的“过错”如何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

网络服务商侵权过错的判定规则

二、 网络服务商过错的判断标准

1. 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项,如果网络服务商知道或者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则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2. 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

网络服务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情况下 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也构成过错。

3. 未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网络服务商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 未在合理期限内删除侵权内容,也构成过错。

三、 案例解析

以下以一个案例来解析网络服务商过错的判断:

案例: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权案

告状人网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其拥有电影《时尚先生》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2008年6月, 其发现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未经授权擅自向公众传播电影《时尚先生》,严重侵犯了其权益。

一审衙门断决:被告人应于本断决生效之日马上停止在土豆网上在线播放告状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影《时尚先生》;被告人应于本断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告状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8000元。

二审衙门裁定驳回上告,维持原判。

四、 网络服务商应如何避免侵权责任

1. 建立健全版权审查制度

网络服务商应建立健全版权审查制度,对上传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传播侵权作品。

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 网络服务商应及时删除侵权内容,避免侵权行为继续发生。

3. 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与合作

网络服务商应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网络版权秩序。

网络服务商在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自身侵权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一边,权利人也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标签: 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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