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一:要学会借势, 不能借势就自己造势
作为互联网
企业,要想让自己的品牌迅速成长,一定要学会借势,时刻注意跟踪社会上的文化热点、娱乐热点、体育热点,随时取之为我所用,让紧贴社会热点的品牌传播运动,激起市场和社会的多元化反应,形成多重的激荡,这种激荡的效果,将等同于过往在黄金时段投放的效应。
法则二:把品牌变成可记忆、 易于传播的符号
互联网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传统产业都会有具体的产品,所以呢,传统产业的品牌塑造很大程度上都是基于产品基础上所形成的,而互联网
企业的产品大体上是无形的,是一种服务,是消费者看不见摸不着的,所以呢,对于互联网
企业,必须创造一个非常强烈的品牌记忆符号,才能让消费者形成实在的感知。
法则三:把产品体验生动化、 娱乐化
正主要原因是互联网的产品都是虚拟的,所以呢,强化互联网网民对互联网产品的产品体验,尤为重要。
法则四:学会讲故事
互联网
企业要发展, 除了强化自身的产品体验和盈利模式外还必须能够把自己的模式转化为风险投资者容易理解的一个故事或者是一个梦,这样才能让风险投资者建立信心,让网民们增加体验。
法则五:忘记大众传播, 让网民主动传播
传媒和传播正在发生大变局,每个
企业,每个个人都在成为媒体,在不远的将来每个
企业都会变成媒体,一个完整的媒体,不管它是做汽水的、卖鞋的、还是做药的。还有,每个人也都是媒体,只要这个人在用手机,在看电视,或者上网,都成为一个媒体。未来不是一个大媒体面对无数受众,这种模式会瓦解的,而是无数的媒体与无数的受众的相互交织和交流。未来的广告将走向点播式和主动传播式,控制权完全掌握在消费者手中。
法则六:创造需求比寻找心理区隔更加重要
互联网的品牌建设, 特别是价值建设极为重要,但这不是靠过去的所谓消费者心理差异化诉求来实现的。所有真正成功的互联网
企业品牌, 都不是从现状,从消费者的现有心理中找一个所谓的感受差异点来构建品牌的,而是通过某种技术的改过和创造,通过某种信息模式的重组,给消费者一个全新的体验,而不是诉求上的所谓不同。他们不是在简单地取悦或者满足消费者的心理,而是在创造需求。